拆迁协议上的名字在办理房产证时可以变更吗?

拆迁协议于2008年12月1日签订,于2009年得房,在拆迁协议上是写的父亲名字,一直未办理房产证等手续,父亲想将房产证办理为我的名字,请问怎么办理?可以直接更改,需要手续费吗?或者有什么办法可以办理下来费用比较少呢?

第1个回答  2013-09-07
协议书是产权人的名字在法理上是不能变更产权人拿产权证的,如赠与给儿子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后再办产权证。但是在拆迁变更名字的不占少数,当时拆迁时为了尽快达成协议,产权人要将房产赠与给儿子只要写个手续,承诺若有纠纷由产权人负责,拆迁公司立即帮助你办理变更名字,办理产权证时没有障碍,也不缴税费。你可以再找拆迁公司看一下能不能帮你一下。不过现在搞征收再也不像过去那样随便改名了,要正规多了。
第2个回答  2013-08-27
拆迁赔还的房子只能办为原来产权人的名字,也就是签约人,不能更名。想更名就去你当地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去办理转赠,需要缴纳相关税费才能更名的,具体标准建议去交易中心咨询。
第3个回答  2021-01-19
想问问,分房协议名字是老人的,老人过世能更改成他的子女吗
第4个回答  2018-05-31
这并非法律问题,而是具体政策问题。也就是说有的可以在办理时变更,有的是按照原有协议办理后,再办理过户。

因为每个地方是不同的,有的地区要求必须按照拆迁协议上签署的名字办理,在办理好房产证后再进行过户。有的地方是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递交一个申请即可,一般像是父子关系的家庭成员内部的登记,递交申请,审查关系后都可以办理。或者根据政策要求写一个赠与协议,拿着协议去办理。
所以得看具体政策,所以建议具体询问办理房产证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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