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日前,有一个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跟部门领导吵架,吵得很凶。恰逢公司总部的领导过来视察,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事后,公司邀请解雇该员工。 请问:解雇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工作了3年),应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以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都是一样的,如楼上所说,补充一下,补偿金是分段计算的,以2008年为界,2008年以后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有时间和月工资是有上限的,最长不超过12年,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以3倍社平工资计算,并且,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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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30
和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赔偿,一年一个月工资,如果是3.7年,那就是4个月工资,一次性付清。
第2个回答  2013-08-30
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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