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计算。
《银行卡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
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
扩展资料:
《银行卡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九条 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期为获准筹备之日起1年。申请人在规定筹备期内未完成筹备工作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银行卡清算品牌商标标识的商标注册证,使用出资人所有的银行卡清算品牌的,应当提供出资人的商标权属证明、转让协议或授权使用协议,以及申请人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
第二十条 发卡银行应当建立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对不同级别内部工作人员的授权权限和授权限额。发卡银行应当加强对止付名单的管理,及时接收和发送止付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卡管理办法》
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按月计算。
《银行卡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
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
扩展资料:
《银行卡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九条 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期为获准筹备之日起1年。申请人在规定筹备期内未完成筹备工作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银行卡清算品牌商标标识的商标注册证,使用出资人所有的银行卡清算品牌的,应当提供出资人的商标权属证明、转让协议或授权使用协议,以及申请人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
第二十条 发卡银行应当建立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对不同级别内部工作人员的授权权限和授权限额。发卡银行应当加强对止付名单的管理,及时接收和发送止付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