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税即“先征后返”,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一定期限内采取先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税率征税再由财政返还给企业的税收政策。属于国家管理的有出口退税,返税应该是地方政府采取的一种地方性政策,鼓励企业到当地进行投资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
返税有两个途径:
1、出口退税。
2、当地政府根据招商引资公司给当地人民创造财富和缴纳税款的多少给与的优惠政策,按照比例返还公司1%-5%甚至更多的税款。但是只能是地税而不是国税。一般情况,不是返还现金而是次月少交同样金额的税款。
返税,通常发生在国家鼓励和支持、扶持的产业、行业,必须要有具体的税收政策,比如《关于进口石脑油消费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等等,要注意政策是否废止。
办理“返还”时只能以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款为依据,即以缴款书等为依据。企业既经营实行“先征后返”政策的业务,又经营不实行“先征后返”政策的业务,应单独核算“先征后返”业务的销售额和进项税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执行“先征后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