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而购进的不能视同销售

自产或者外购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都属于与企业内部的处置,没有利益的流出,为什么自产产品可以视同销售,外购的产品,只能做进项税额转出呢?

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单位将自产的商品用于集体福利,应视同销售。而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另外,企业会计准则附录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因此,上述企业应按公允价值而不是成本价核算相关福利费用,正确的会计分录应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226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6

借:主营业务成本150

贷:库存商品150

需要提醒的是,自产商品用于职工食堂,属于集体福利,不发生权属变化,从企业所得税角度来看并不需要视同销售,因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注意进行纳税调整。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货物。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准则附录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2-03
这是基于税负公平的原则。外购产品用于内部集体福利,其进项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需转出,如果自产的产品不视同销售的话,那这批产品从产出到消耗是没有负担增值税的,这样对于外购的单位来讲不公平,其次如果自产的产品用于福利不视同销售的话,那单位就会钻这个空子,以员工福利的名义去销售货物,致使国家税收流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5-10
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产品,在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过程中产生了增值的,自产的至少从“原材料”开始到“库存商品”这一过程里会加入“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而委托加工,则是加入了“加工费”,所以看作是企业把产品“卖”给职工
外购的存货,企业在这个中间实际上只不过就是过了一下手,并没有在企业里对这些存货产生增值,原先1000元买进的货,仍然1000元给了职工,企业从中并没有“赚”一笔,买进的货不再卖出,也就是说买进时有进项,不会卖出,不产生销项,既然不产生销项的话(销项只有发生了销售或视同销售才会产生),进项也不能抵扣,所以要转出
第3个回答  2017-10-08
1、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就不能再对外销售,没有了销售环节,不会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会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要视同销售处理,按成本结转,按公允价值(销售价格)计算销税额。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价格*适用税率)
2、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只是购进货物改变用途,不再进入生产过程,没有经过加工增值,也不可能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原记入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要作转出处理。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01
很简单,一个是经过了企业生产(或加工),之间产生了增值部分;而外购的是没有经过过公司生产(或加工)就不可能出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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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而购进的不能视同销售
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单位将自产的商品用于集体福利,应视同销售。而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另外,企业会计准则附录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用于职工食堂,为什么不是视同销售?而用于职工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则视同...
企业购进货物用于职工食堂的情况并不被视为视同销售,其主要原因在于增值税法规对视同销售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只有当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才需按照视同销售处理。这种情况下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需要做进项...

所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为什么不能视同销售
前者用于福利或消费,视同销售。就是说视同将自己生产加工的产品卖掉了。而后者用于福利或消费,属用于“非应税项目”,只是不允许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而不作为销售。与此类似的是将购入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等非应税项目,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为什么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是视同销 ...
自产、委托加工用于该项目时:因该部分货物为自产或者委托加工,在自产或者加工过程中未缴纳税款,且用于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及非应税项目时,该货物不能继续进行流转(注:在流转中才能征税)因此这种情况下要向最终使用者对改货物进行征税(即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不知道我回答清楚了没 希望能帮上您 ...

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视同销售,为养老院无偿建造公寓为什么不视同销...
福利院属于公益事业。 增值税中要是无偿提供的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话,用于公益事业或者是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增值税中不视同销售,不用计算缴纳增值税。但是货物不同,增值税中即使将货物用于公益事业或者是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还是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

...用于职工食堂,为什么不是视同销售?而用于职工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则视同...
视同销售不包括购进货物。视同销售是: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

...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能视同销售,而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销售。外购的货物已经用于“消费”,该货物已经进行过流通,且已是流转环节的最末端,故不再视同销售。二者的区别如下:一、做账分录不同 1、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1)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为什么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话就不是视同销售呢?
外购的货物已经用于“消费”,该货物已经进行过流通,且已是流转环节的最末端,故不再视同销售,而要将其购进时产生的进项税额转出,不能进行抵扣,因为用于与生产无关的支出。自产的货物用于同样的用途则不同,因为自产的货物还未进行过流通,此时要视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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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其实很好理解,增值税方面,对内使用视同销售的,计提销项税额,不计收入。例如: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在建工程等的。对外视同销售的行为就得计提收入,例如:无偿赠送他人的自产货物。至于企业所得税方面,以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全部得计提收入。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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