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完了、伤残鉴定九级,而后怎么走工伤赔偿程序?

距离事发已经三个多月了,单位的工伤认定已经做完了,伤残鉴定也鉴定好了(九级),也就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程序都走完了,接下来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那边的程序该怎么走,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麻烦回答下,谢谢!

接下来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自己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赔偿你工伤保险待遇,按九级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X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X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你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X本人工资
4、护理费:住院天数X80元左右(各地标准不一,详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5、伙食费:住院天数X20元左右(各地标准不一,详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6、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住院天数,一般最少3个月。3个月X本人工资。
7、住院所有医疗费。
根据以上7条,你可以自己算一下。追问

那如果仍未解除劳动合同 能得到什么东西 另外 申请劳动仲裁 出了一张申请表 还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像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卡信息之类的东西等等?
交警那边的调解已经弄好好了 剩下的就是劳动工伤这边的东西!
麻烦了 谢谢!

追答

有了申请书,你还需要准备,认定工伤决定书,鉴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书,诊断和病历,相关的药费收据等等,还有相关的证人证词或相关的证据等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8-12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四)待遇审核
1.制定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审批表》,单位在申报职工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时,业务人员应指导单位按要求填写《社会保险待遇审批表》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2.根据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待遇审批表》及有关证明,结合缴费记录处理环节所提供的单位和职工基础档案资料,依据社会保险有关法规、政策,逐项予以审查、核准。
  3.对申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人员,需审核其出具的医院有关证明和费用结算手续;对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需审核其出具的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认定的工伤通知书及劳动鉴定机构提供的伤残鉴定结论证明;对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员,需审核其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及医院证明;对申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审核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对需一次性支付待遇的人员,需审核单位及职工填写的《社会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5.根据有关政策,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待遇标准的调整予以审核认定。
  6.为确保职工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准确无误,设专人对审查核准的《社会保险待遇审批表》及相关证明进行复核,认定无误后,方可转入下一个环节办理。
7.根据各单位所报材料,结合单位和职工基础资料,业务人员应随时建立离退休(职)人员档案、职工医疗保险档案、工伤职工档案,死亡离退休(职)人员及工伤人员遗属档案,并定期调查离退休(职)人员及享受遗属津贴人员现状,定期审核、调整其应享受的待遇标准。
8.对取得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资格的医院、药店等医疗服务机构执行医疗保险政策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提出改进管理及调整医疗服务机构的意见。
9.负责接待和办理单位及有关人员关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问题的来信、来访与咨询事宜。
第2个回答  2013-08-13
第一、你工伤认定做完了,那你应该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
第二、你自己可以开始准备材料了,在你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第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材料如下:1、仲裁申请书;2、你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比如你的工资条,如果你的工资是公司给你转账的话,那你的转账清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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