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中状语置于谓语之前,若置于谓语之后便是补语。但在文言文中,处于补语的成分往往要以状语来理解。 例如:
《鸿门宴》:“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战河南”即“战(于)河南”,应理解为“于河南战”。《促织》:“覆之以掌”即“以掌覆之”应理解为“用手掌覆盖(蟋蟀)”。 介词“以”“于”“乎”“自”等后面带上宾语,组成介词结构。这种介宾短语在现代汉语中一般放在动词或者形容词前边充当状语,在古代汉语中,却多数放在动词或者形容词后边充当补语。通常出现“于”都是介宾短语后置,当然这是通常,有1、2种情况不是,不过不用考虑。从现代汉语的角度说,古代汉语介宾短语的这种位置,就叫做介宾短语后置。例如: 1. 祭以尉首。(
《陈涉世家》) 2. 咨臣以当世之事。(
《出师表》) 3. 战于长勺。(
《曹刿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