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地工人死亡赔偿的问题

我朋友有块空地开发,某一建筑公司承接,昨日中午一名工人在工地宿舍突发心肌梗塞送医院死亡.不知我朋友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急求懂法人士帮帮忙!多谢了!!!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死亡的视为工伤。工地宿舍应该不算工作地点(除非有证据显示他是在宿舍工作,或者是在工作地点发病回宿舍后死亡),因此不应算工伤。你朋友没什么责任。
2、即使算工伤,假如你朋友请的建筑公司是有执照有资质的合法企业,就应由该公司承担责任,你朋友作为发包方最多只在承包方恶意侵犯工人合法权益时承担连带责任(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各地法规不一样,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3、道义上的责任不是法律规定的,就不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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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25
疾病死亡不是事故,不用承担经济赔偿。给钱是道义援助,报当地派出所出警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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