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工资高于800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么?

现在实习工资只有1300,公司说,实习生工资高于800块的部分要交20%的税,拿到手只有1200,请问中国有相关法律条文么?

税法上划分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按“劳务报酬所得”的标准,主要看,是否与用人单位有任职、受雇的关系。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动报酬”是指为单位或者其他个人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不同之处,主要是与任职、受雇没有关系。
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因此,如果实习工资为1000元,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为应税所得额。依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1000-800)*2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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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14
从工资的角度讲,会涉及一个叫“起征点”的概念,不知你所处的是哪个地区,地区不一样,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也不一样,但一般来说,起征点定在2000元以上,也就是说你的收入要达到2000元以上才开始计收个人所得税,1300元的话,一般是不用征收,地区不一样标准不一样,具体可以查当地地税部门的网站,可以知道当地的个税起征点。另外单位这么给你代缴税后,你可以要求单位出示相关的缴税证明,因为地税部门一般一年左右只给你寄一份缴税单。给你举个广州的工资交税的例子:某纳税人月薪2500元,应纳税所得额=3500-2000=1500(元)(注:2000是起征点,所以减去该数额) 应纳税额=1500×10%-25=125(元也就是说3500的工资,较税125元,你1300的工资要交100,所以估计是你们公司在巧立名目在扣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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