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7
驴在牧场上吃草,看见狼向他冲来,便装出瘸腿的样子.狼来到跟前,问是怎么瘸的.驴说:“过篱笆的时候,扎了脚.”劝狼先把刺拔出来,然后吃他,免得吃的时候卡住喉咙.狼信以为真,便举起驴腿,聚精会神地察看.驴用脚对准狼的嘴一踹,把狼的牙齿踹掉了.狼吃了苦头,说道:“我真是活该!父亲教我当屠户,我为什么偏要行医呢?”看完这则小故事后,我在想,这狼也够笨的.经常张牙舞爪,瞪眼裂嘴,却在阴沟里翻了船.牙齿掉了事小,威风扫地、颜面尽失事大.社会上,生活中,也有一些“狼”,眼睛发着绿光,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垂涎欲滴,爪子上下舞动,不可一世,最后却让驴给“啃”了.这驴终于在这里挽回了一次名声,“蠢驴”可不敢再挂在嘴边.大智若“驴”啊,那可是高境界.那些想“大开吃戒”的同志们,要小心的不但是那些对面的虎啊、狮啊,也要小心旁边的那些驴啊、猪啊.“父亲教我当屠户,我为什么偏要行医呢?”这句话,我有点费解.他是要叫人向善,不要欺凌弱小,还是要叫人行恶,切忌心慈手软?如果你是“狼”,我想你是选择后者.如果你是“驴”,我想你也是选择后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17
现在,我不得不相信东北一个老猎人的故事:群居生活的狼族,虽然野性极强,但一般不会遗弃自己的伙伴,它会让断掉前腿的同伴,趴在自己背上一起行动。建国后东北的一次大规模猎狼行动中,第一次成功的捕杀到“狈”。其实就是一只被捕狼器夹断前腿的怀孕的母狼!面对人类的捕杀,背着母狼的公狼毅然放弃了逃生的机会,直至双双被猎杀。公狼宁愿被猎杀也决不遗弃那只母狼,着实令人感动……所谓“狈”大概就是指被捕狼器夹断前腿的狼。
狼狈为奸,是国语中最典型的贬义词之一,然而与现实中“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高级动物人来对比,狼狈为奸又显得多么难能可贵啊!人的高级在于思维,可人的卑微有何尝不是思维所至?
我们共同生存在这个狼烟四起的充满铜臭味的时代,没有狼之野心你就不会有美好的未来,不懂得与狼共舞你就必将狼狈不堪。现代商务中广为流传的厚黑学,其实就是让人首先学会要有狼心狗肺,现代商务策划和商务实战教会你与狼共舞,最后你必须学会狼吞虎咽才能扩大资本,守住江山,否则,你只能狼奔鼠窜,或受伤后鬼哭狼嚎,自舔伤口。
我,佩服无所畏惧的狼之野性,赞美不遗不弃的狼狈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