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不还,已有15年还能去法院申请诉讼吗

从1997年借我们家2.5万元到现在已有15年,欠条上有他的签名和每月利息800元。到现在为止连一分钱也没见到,人也不在本地。上个月打电话还说先还一万到现在也没见钱。本来没想叫他还利息的,请问那我现在可以去法院申请诉讼要回我的本金和利息吗?他现在电话在通就是不接了

别人欠钱不还已有15年了,可以起诉,但不一定有胜诉权。如果在这期间债权人不间断的催要且有证据证明,就属于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如果期间从没有催要过,就是可以起诉,法院也不一定支持起诉请求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分析
民事权利一般在3年后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当事人在还款期满3年多后才找债务人要钱,确实过了诉讼时效,如果欠债人表示不愿偿还,就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要回自己的钱款。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同时规定,在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义务人履行义务不仅包括实际履行,也包括重新作出承诺。你的同事在借条上注明春节前还清就是一种重新承诺,不得反悔。你可以向债务人讲明道理,要他还钱。如果他坚持不还,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欠钱多年不还尚未构成犯罪,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出借人可以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有钱不还,是构成犯罪的。可以申请追究他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30
  别人欠钱不还已有15年了,可以起诉,但不一定有胜诉权。如果在这期间债权人不间断的催要且有证据证明,就属于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如果期间从没有催要过,就是可以起诉,法院也不一定支持起诉请求了。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个回答  2013-08-17
除非能证明在这15年中你一直在进行催要,或者对方同意还款,否则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一旦超过时效法院可以受理,但已丧失胜诉的可能。
第3个回答  2013-08-17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赶紧到法院起诉。
第4个回答  2013-08-17
可以、相信法律可以帮到你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