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9-01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为5000元人民币多次的(3次以上)或收购用于经营牟利的,立案标准为3000元你涉案值为1000余元,不能够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收购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对你进行治安处罚
第2个回答 2013-09-01
2006年6月29日《刑法修正案(六)》中对第三百一十二条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规定。但什么是“情节严重”,一直没有相关司法解释。
2007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312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条 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三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达到第一款规定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中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个回答 2013-09-01
你涉及的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其实就是以前的“销脏罪”,改得现在这名字真别扭!)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4个回答 2013-09-01
收缴赃物,并处罚款!因为是盗窃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