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不办清交接手续...
一、《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会计法》第四十...
...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不办清交接手续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好象还真没有什么相关的处罚,应该是单位来处理吧,附 一份《会计法》的相关条款,请参阅 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
财务人员离职未交接需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所以,会计离职不交接是犯法的。财会人员离职,没有进行工作交接,或者交接工作没有完成,将来风险可是非常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
会计离职不交接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会计离职不交接是犯法的,出纳人员的交接要按会计法规定进行,出纳人员在调动工作或者是离职时,要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这是出纳人员对工作应尽的职责,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重要措施。办好交接工作,可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
会计离职不交接的法律责任
会计离职不交接是犯法的。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也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会计资料交接:会计...
会计离职没有交接有什么后果
《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因此,会计离职没有交接是犯法的。《会计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会计法》于1985年首次颁发施行。1993年12月,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正,1999年10月,...
会计离职前交接工作没做好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也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因此,案例当中张晓作为A公司的会计人员,在...
会计移交的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
财务离职不交接涉及犯法吗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法律分析会计资料交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交接单中加以说明,由交接人员负责。各类总账、明细账核对后填写交接报告,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监交人签字。科目余额交接...
会计离职不交接犯法吗
会计工作不交接是违法行为,违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二)尚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