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小学生的偷盗行为进行教育

如题所述

一、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小学生的法律素质。例如:在平时教育教学中,讲解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通过讲故事、举例子,帮助他们学法、守法,培养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成才。

二、看法制教育片,不停地给他们敲警钟。小学生的年龄、思想、情感各方面仍不够成熟,尤其在思想上,他们有时会因为思想上的一时松懈而做错事,这时,就需要我们教师不停地给他们加以鞭策,不时地给他们敲敲警钟,收到教育效果。只要我们对小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开展法律知识教育,持之以恒,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就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小学生偷盗的原因:自控能力弱

小学生的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对新奇的事物充满好奇,又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所以自控能力差。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加之老师和家长的引导和教育,有些孩子知道拿别人的物品是不对的。

尤其是中、高年级的学生,他们知道后果很严重,会受到同学的冷眼,会受到老师的批评,甚至会受到家长的责骂。可还是控制不住自己,一次一次的犯同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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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对于小学生的偷盗行为,如何进行教育,这是我们教育工作者要思考的问题。有的小学生认为偷窃行为根本不算什么。如有的学生喜欢偷同学的铅笔、橡皮之类等学习用具,在他们认为那不是偷,只是拿来用用而已。他们的思想还处在未成熟阶段,但不论何原因,学生的偷盗行为是必须杜绝的,但在具体的教育中如何进行教育呢? 一、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小学生的法律素质。例如:在平时教育教学中,讲解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通过讲故事、举例子,帮助他们学法、守法,培养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成才。二、看法制教育片,不停地给他们敲警钟。小学生的年龄、思想、情感各方面仍不够成熟,尤其在思想上,他们有时会因为思想上的一时松懈而做错事,这时,就需要我们教师不停地给他们加以鞭策,不时地给他们敲敲警钟,收到教育效果。只要我们对小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开展法律知识教育,持之以恒,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就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一、前言
青少年学生的偷窃行为往往是班级经营中一项恼人而棘手的工作,它甚至涉及法律层面的问题。而其棘手之处乃在于若班级中有同学遭窃,却因无法抓出行窃的同学时,恐将造成同学相互猜忌、互不信任,严重打击班级秩序,即便查获偷窃同学,老师亦需适当处理应变,并协助同学改过。有道是:「细汉偷摘瓜,大汉偷牵牛」,所以积极预防的工作更是不容忽视。以下我们将就偷窃行为类型、成因、预防与辅导方法等方面加以探讨。
二、偷窃行为的类型
在探究青少年偷窃行为成因前,我们可先参照台北市士林地方法院和青少年辅导委会(民74)根据青少年偷窃事件的性质,将青系年偷窃行为分为十种类型:因情绪冲动受物质引诱而不能克制的冲动型;因家贫且父母疏于管教,急需物品而偷窃的经济型;为反抗社会不公平而报复的反抗型;为减轻内心紧张的强迫型;在意识模糊状态下不能克制冲动产生的癫痫型;自我堕落的堕落型;受英雄主义支配而为团体做事的集体型;缺乏法律常识及物权观念的无知型;以及物质欲望过高的占有型。
三、偷窃行为的成因
根据以上的分类可以看出,青少年偷窃行为的产生有几个原因,大致来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个人因素,另一类是环境因素。个人因素:可分为生理因素及心理因素。生理因素包括自动神经系统不平衡,内分泌的失调以及体型上的畸形或官能上的缺陷。这些生理因素影响青少年的情绪发展或自我概念,进而产生适应困难的现象,有些青少年因而走上偷窃之路。心理因素则包括:(一)占有欲的需求:当青少年不能拥有同侪或其它人所拥有的东西时,就会使用「不告而取」的方式,设法取得他想拥有的东西。(二)爱的需求:当青少年得不到父母师长的爱,经常遭到拒绝,就可能以偷窃,企图补偿因得不到爱而受到的伤害。(三)被承认的需求:青少年为了得到同侪的承认,或反应同侪的压力,会以偷窃方式取得财物与同侪分享。这种不当行为,说明了青少年在群体中有强烈不适应的感觉。此外,青少年有时会为了加入帮派而被要求偷窃,因为偷窃是加入帮派的一种仪式。(四)好逸恶劳:行为受享乐原则的支配,凡事都想不劳而获,容易受物质的引诱,如果加上侥幸的心理,就会采取偷窃的方式,以供自己的享乐。(五)不正常的情绪发泄:偷窃不是因为个人所需或金钱价值,也非表达忿怒或报复,而是一种强迫性行为,从偷窃中获得快感。
除了上述个人因素外,环境因素亦助长了偷窃行为的发生,环境因素包括家庭因素。在家庭因素方面,例如:(一)父母忙于生计,无暇照顾子女,促使子女向同侪负向次文化认同,形成反社会行为。(二)父母过于放任,对子女偷窃行为纵容,使子女逐渐养成从事偏差行为而觉得无所谓的态度。(三)父母过于严苛,过度管制零用钱,使子女无法满足物质欲望而起盗心,或者子女遗失财物时,为了免受责罚,而去偷窃他人财物顶替。(四)父母本身即从事偷窃等不正当行业,子女从小耳濡目染,根本不觉得偷窃是不正当的行为。
在学校方面,则可能因为(一)学校道德教育偏重教条的灌输,忽视行为的实践。(二)课程设计不当,学生在学业上缺乏成就感,以致课业适应不良。(三)学校忽略法律常识教育。(四)学校没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和器材,或没有足以吸引学生的活动,使学生精力无法宣泄。(五)同侪朋友引诱,相互认同模仿。
在社会因素方面,因为(一)社会急功近利,政治生态畸形发展,社会风气不良,误导了青少年的道德价值判断。(二)大众传播媒体过于详实描写窃盗行为,无形中传授了偷窃技巧。(三)传统守望相助精神荡然,给予偷窃可行机会。(四)正当休闲场所太少,而不正当场所的诱惑太多,或意志不坚的青少年沈沦其中而步上偷盗犯罪之途。(五)青少年处于都市之较贫穷低下地区,受到低社会阶层青少年次文化的熏染,养成强悍、粗鲁、聪明、狡猾、宿命的性格,反抗法律规章,藉偷窃追求刺激。
四、预防与辅导方法
面对青少年偷窃行为,在预防方面,各校辅导室可根据现有人力与物力,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加强亲职教育。二、增加学生法律常识,使学生了解普通窃盗、加重窃盗或常业窃盗之法律刑责。三、利用价值澄清法讨论偷窃等偏差行为,导正学生的道德观与价值观。四、加强青少年之自我观念、自我控制力、发展健全之超我、以及愿望不能满足或遭遇挫折时,应如何转化寻求其它合法之替代。五、关心与接纳学生。六、从观察、晤谈、测验及作文等方面收集资料以了解学生是否有偷窃等偏差行为。另外对于被偷窃之学生应教导其学习如何保护自己的财务。七、建议学校在课程设计上,注意不同能力学生的需要,使学生在学习上能获得成就感。
在辅导方面,要先了解青少年的偷窃行为是偶发性的还是习惯性的,其次要了解偷窃的动机及背景,在矫正青少年的偷窃偏差行为时,「行为改变技术」是较为常用的方法,例如使用增强原理施予行窃者嫌恶刺激,要求行窃者送回窃取物外,再加一样价值相当的东西的过度矫正法、大量提供行窃者需求以造成其身心上不舒服的饱足策略法、减轻压力的松弛训练法、以及模仿抑制与角色扮演法等。
使用认知行为治疗方法矫正偷窃行为时,「自我管理方案」是可使用的技术,首先要协助青少年认清自己的偷窃动机是什么?有什么不能满足的需要?其次协助青少年找出最易导致其偷窃行为产生的情境,最后再帮助青少年找出克服偷窃行为的方法,例如,请老师经常提醒,请父母随时检查。利用自我核查、自我酬赏、自我契约及刺激控制等自我管理的策略来改变偷窃行为。
对于如何改变造成青少年偷窃的偏差观念,Meichenbaum(1986)的「自我指导治疗」是可行的方法。透过认知重建,青少年要改变其自我内在语言,以新的观点看自己的问题,观察造成自己偷窃行为的内在语言是什么?然后学习重新建立一个新的、适当的、符合社会规范的内在语言,再学习更有效的因应技巧,并在现实生活情境里加以练习。在使用上述技巧时,可利用现实治疗法的技术,鼓励青少年注意其「现实」责任以及对与错的问题。
五、参考现实治疗法老师可采用的因应措施
  现实治疗法最主要的需求就是爱与自尊的需求,强调个体如果接受爱或给予爱,则会产生适度的成功,由爱会使个体产生成功的动机和自我价值。在爱与自我价值的交互作用下形成自我认同,而且将走向成功的途径。注重「现在」和「行为」,老师引导学生,使其能对自己有正确的了解,且面对现实,实现自己的需求,而不侵犯到别人。强调学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所以依据现实治疗法,我们认为老师应强调的辅导特质有:
1. 重视现在行为,而非情感与态度:
不依赖领悟法去改变态度,而是认为行为与态度两者是相对的。行为改变,态度亦随之改变。
2. 强调现在,不重视过去:
着重学生的实力、潜能、成功与积极特质,不赞成就学生过去之历史提出讨论。
3.强调价值判断:
强调学生须对目前的行为性质做价值上的判断,并且决定什么是造成生活中失败的因素。
4.不重视转移:
认为转移乃是老师用作自庇的一个方法,此种转移方式无法与学生产生积极的人际关系。
5.强调意识,排斥潜意识:
强调潜意识即是避开学生不负责的核心问题,并且给他一个逃避现实的借口。就负责而言,潜意识是不富意义的。
6.排除惩罚:
反对采取惩罚,而以经验代替惩罚,使学生去经验行为的自然结果。
7.强调责任的观念:
使学生知道他们可以使用能力去满足一己的需要,但不能陷他人于不义」。即为所谓的责任观念。
◎对于偏差行为(如偷窃),老师可采用的具体处理方法:
1. 教导 ( Teaching)
教导学生能接受责任的观念,使其能从日常生活中采取较佳途径,期能满足需要,必要时应给予直接的说明。
2. 示范 (Modeling)
老师提供自己给学生作为模仿的对象,鼓励他们学习有关责任的问题及需求的满足等事项,并应用到学生处理问题的情境。
3. 涉入 (Involvement)
老师以拟情、尊重、温暖、灵犀相通等方法尽力与学生产生心理的融合,学生投入辅导的过程中。
4. 设限 (Setting)
设限,是指限制辅导的时间以及符合学生的生活体验。设限的运用,有助于提高效率。
5. 对质 (Confrontation)
使学生用负责及睿智的方式,表达出不同的见解,以建构自我观念。对质的目的即使学生发现自己的不一致,而能独立采取行动,并向自我挑战。
6. 角色扮演 (Role Playing)
使学生了解自己及他人的反应或观感,并习得适当行为。
7. 建立契约 (Planning)
老师须与学生共同制定,明白指出哪些工作或行为需在何时完成也指明奖赏。
8. 经验分享 (Experience Sharing)
老师提供本身相似经验或其它真人案例,向学生描述并解释。使学生对其目前的情况有更深的了解,并提供他们一个参考架构,作为进一步改进的依据。
9. 具体目标实现的监督 (Pinning Down)
计划中各阶段所提出行为目标的细节明确,促使学生实践力行。
10. 鼓励 (Encourage)
强调个人有爱与被爱的需求、自我价值感的需求,老师的鼓励对于学生该两种需求的满足不无影响。可使用代币制。
11. 团体方式 (Grouping)
有偏差行为的学生在团体中,经由相互的讨论而了解责任,并将责任的涉入分享给成员,使成员学习解决问题。藉对过去事情或罪恶的判断,将可于此时此刻确认其过去失败而产生另一新的做法。如此,犯罪者参加团体后,归属的需求会获得满足,使犯罪者产生一致性的责任行为,而达到适应的需求,进而获得快乐与成功。
六、结语
因此,我们发现学生偷窃行为的形成背景与动机实在是包罗万象,而其中许多预防与辅导的工作,更需仰赖老师与全班同学之间的合作无间,才得以施行。唯有如此,方能彻底维护班级的整体秩序与良好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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