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简称“定向生”)。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的自由就业制度;定向生则在录取时就必须签订合同,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录取时要签订合同,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
自费研究生,即自筹经费研究生,培养经费由自己提供。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而定,有时候也可以从导师科研经费中开支,或获取社会赞助。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内地所有研究生将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