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相亲认识的,没领结婚证摆了酒席,婚后感情不合女方提出分手

分手男方不同意,还说只要分手就弄死我,我就离家出走了,男方看我不回去就要求退婚前给的五万彩礼钱,当初给的五万是男方要我买家具的,经协商买家具用去一万五,家具男方要,又退给他二万五,当天上午拿钱走后,下午他家人就来我家把值钱的搬走,不值钱的打砸,还剪掉我27件衣服和20多双鞋。我妈都忍了,不想没过一个星期他又来说在让我退给他二万五,还说他家公安局有人,不然就告我咋骗,还说已经通缉我了,跑到哪都要抓回去坐牢,见我一次打一次,我现在都不敢回去了,我这算是咋骗吗?真的会被通缉吗?

通缉不至于,这种事别想得太过复杂了,虽然是你提出来分手,从法律上讲彩礼钱是必须全部退还给男方,但是现在男方对女方的行为过激了,你一样可以申请法律的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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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4
统计这种东西是非常难才会批的下来的你既不是国际惯犯也不是江洋大盗,一个小小的警察局根本没有通缉的权利。还有他已经破坏了你的私人财产,但是你们的婚姻没有法律保护婚前也没有做什么财产公证,建议你还是找一个律师咨询一下吧!只是我觉得这种事情根本算不上诈骗,根本就是私人的情感纠纷算是民事纠纷,他就算去告你警察局也不一定会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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