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说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但是我只有交强险,对方有全险,私下里我跟对方协商好了,让他承担全部责任,这样对方保险公司也能给我修车,但是要我给他一万八千元,对方说要我先把钱必须先给他,我要他给我写一个协议和打一个收到条,请问这个协议该怎么写啊,求求各位大哥大姐,兄弟姐妹了。
现在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来呢,只不过在交叉路口发生了这件事,按正常来说我是该让右行,我负主要责任,跟他写上后,让他写陈述材料的时候写上左转弯,这样责任就在他那边了,因为那个路口没有摄像头,现在只有一个事故现场照片,和我们两个当事人的口述作为证据。
追答我看到了你的追问了。
如果是交警在事故的现场已进行了勘查和取证,在他们还未制作认定书之前,主力警官认可你们双方对事故的陈述的话,那么这一想法还可望成立哈。
他的车定损3.9万,我的车定损2.3万,交警说我要负7分责任。
追答要知道这样是有风险的,保险公司也不是什么唐僧,他自己会分析事故原因,交警也不会那么好说话。
换句话说,就算四方都没有意见,你给他1.8万是什么行为呢?对方实际就是在事故中赚了1.8万,这是犯罪行为,属于串谋骗保。兄弟,你怎么签协议都不受法律保护的。
那现在怎么办,他说如果对方保险公司不给我修车,他说把钱再退给我。。。
我也想了想,如果按正常判定的话,我也要赔偿给他2万元,现在给他1.8万,如果他承担全责,保险公司就是不给我修车,我也省两千。如果不这样做的话,我赔的更多,承受不起啊,我是穷人啊,兄弟。我也不想这样。。。实在是没办法了。
你是省了钱,但关键要搞清楚事情的性质,别把自己装进去了,如果四方都没有意见,只是正常的理赔案件。如果涉及到了金钱交易,就是明显的串谋骗保。你最好什么协议都别签,让对方打个受到某某事故车辆维修款的收条,如果没有办到,可以抵做赔款,如果办到了就什么都好说,别留下证据。
另外,这个钱属于对方白赚,你可以和对方讲价降低一点的。
哥,刚开始他非要2万,低于2万不谈,好说歹说,才同意1.8万,那我跟他怎么立一个协议啊,然后我把钱给他,他怎么给我打这个收到条啊。谢谢大哥,帮我出个注意吧。
追答你要这么考虑,这么和对方协商。如果按责任比例分担,你是多出钱了,但对方一分钱好处都没有得到。如果对方承担全责,对方没有多出一分钱,但是在事故中白白的得了1.8万元好处。这样谈的话,双方就有协商的余地。
就我说的,你让对方打一个“今收到某年某月某日在哪里发生的某事故某某预付车辆维修费用**万元,是实“的收条,理由就是不要留下骗保的证据,也证明对方收到了钱。不要有任何协议,这样主动权就在你手里,等责任认定下来后,甚至你还可以反悔,以事故对方全责你不当垫付了对方维修费为由,起诉对方追回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