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在有效。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