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迅的一些文章,适合小学6年级看的,不要太长我还要写读后感!!!

如题所述

鲁迅说过,他写小说,是因为青少年时代许多痛苦的记忆,使他不能忘却。于是,当年在日本幻灯片里所看到的那些围观的麻木的中国人(鲁迅称之为“看客”),就不断地出现在他的小说中:在《孔乙己》里,主人公的不幸(包括他被丁举人残忍地打断了腿),没有引起周围人的任何同情,大家只是围观着取笑他;在《祝福》里,人们争先恐后地赶去听祥林嫂讲述“阿毛被狼吃了”的“故事”,并不是出于同情,而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在无聊的生活中寻求点刺激。而这些人在听厌了之后,又立刻唾弃,对祥林嫂加以又冷又尖的笑。人们就是这样鉴赏着他人的痛苦,这不仅是麻木,更显示了一种人性的残酷。而在《药》里,小说真正的主人公夏瑜怀着“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的信念,自觉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但老百姓却急急忙忙赶着去“看”他被杀,茶馆里的茶客更把他的受害作为闲聊的谈资。先驱者的一切崇高的理想与流血牺牲,全都成了毫无意义的表演。在这些描写的背后,读者不难感觉到,鲁迅用一种悲悯的眼光在“看”。他的小说正是对现代中国人的灵魂的伟大拷问。鲁迅如此无情地揭示人的精神病态,是为了揭露造成精神病态的“病态的社会”。鲁迅由此开拓出“封建社会吃人”的主题,不仅是对人的肉体的摧残,更是对人的灵魂的毒害与咀嚼。 最充分地体现了鲁迅小说的这种“民族自我批判”(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改造国民性”)特点的,无疑是他的代表作《阿Q正传》。鲁迅自己说,他写这篇小说是为了画出“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并且说“我还恐怕我所看见的(阿Q)并非现代的前身,而是其后,或者竟是二三十年之后”。于是,中国的读者也就永远记住了,并且永远摆脱不掉这位头戴毡帽的阿Q。鲁迅在他身上发现的是“精神胜利法”:尽管阿Q处于未庄社会最底层,在与赵太爷、假洋鬼子,以至王胡、小D的冲突中,他都是永远的失败者,但他却对自己的失败命运与奴隶地位,采取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辩护与粉饰的态度。或者“闭眼睛”:根本不承认自己的落后与被奴役,沉醉于没有根据的自尊之中:“我们先前——比你阔得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或者“忘却”:刚刚挨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啪啪响过以后,就忘记一切而且“有些高兴了”。或者向更弱小者(小尼姑之类)发泄,在转嫁屈辱中得到满足。或者“自轻自贱”,自甘落后与被奴役:“我是虫豸——还不放么?”在这些都失灵以后,就自欺欺人,在自我幻觉中变现实的失败为精神上的虚幻的胜利:说一声“儿子打老子”就“心满意足的得胜”了。甚至用力在自己脸上连打两个嘴巴,“仿佛是自己打了别个一般”,也就心平气和,天下太平。而一旦造起反来,也是做着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奴役他人的梦。因为鲁迅,人们终于认识到自己与他人身上的这种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最严重的思想阻力之一。因此,小说的结尾,阿Q在走向法场前的一瞬间,突然感到可怕的狼一样的“眼睛”在“咬他的灵魂”,高声一叫:“救命……”所有的中国人读到这里,都被震动了。小说后来翻译成多种外文,许多外国读者也在自己或同胞身上发现了阿Q,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就表示,阿Q让他想起了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这或许表明,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是一种人类精神现象;鲁迅的《阿Q正传》可以说是一部“为人类写作”的作品,它不仅是最早介绍到世界去的中国现代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自立于世界文学之林的伟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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