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毕业,国企见习期,想辞职考公务员,可否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如题,刚毕业不到3个月,毕业前已在学校与国企签完三方协议。现想辞职回家一心考公务员,但对于档案,报到证等手续问题无从了解。听说公务员考试需看报到证,如果报到证已经使用,是否就不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考取公务员了呢?还是说可以有什么改派等其他办法?档案落到哪里比较好呢?分不是问题,如果能详细回答甚好,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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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你是否签了就业协议,
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这点大家都已经清楚,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毕业证后再审查学历。但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除了顺利应届毕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的考生,也可按应届生资格来对待的,也就是说,他们也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

一、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招考政策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况来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二、“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这类人按照国家政策,户口和档案是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的。三、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有部分考生在上学前,曾有过工作经历,也就是先上班,后上学的,这类应届毕业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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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1
你的应届生身份要去开证明证实———未就业证明,这个要看你档案放在哪里,如果是留在学校,就要由学校开,如果是人才中心,就要由人才中心开。并不是什么报到证。一般期限是毕业三年内没就业的话,都可以开,并不是永远都可以。
建议你最好将档案存放到人社局,比较稳妥些,将来考上公务员,录用单位提档也方便。只要每年交保管费就可以了。一定不要自己保存,那样档案会失效。
你的档案如果没被投递到那家国企的话,那应该在学校,你可以自行取走,到原籍人社局报到,跟工作人员说你报到证丢失就可以了,也可以去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改派,派遣证写你原籍的人社局,再去人社局报到。后者就比较麻烦了。
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27
不行了吧,问题看你三方有没有签了,签了的话你就是已经就业了,那你就已经不是应届毕业生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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