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级职称;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助理职称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职称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职称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职称工作四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助理职称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助理职称工作四年以上。
评审条件如下:
1.专业理论水平
(1)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并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和方法。
(2)能熟练运用本专业理论,在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中,不断求实和创新。能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并能结合工作加以应用。
(3)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本专业的有关规定、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4)掌握本专业的工作质量标准,了解质量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2.实践能力
(1)作为技术骨干,有参与区城性或大型项目的全过程,或主持过中、小型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能较好地完成任务。
(2)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的单项工程或专项技术方法项目的设计、实施和报告编写,按期完成任务,成绩优良者。
(3)在本单位的技术工作中能独立负责和解决较大技术难题,在推广科技项目的实施中取得一定成绩。
(4)能够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或单项工程、技术方法的施工、设计和实施。
(5)工作善干创新,从实际出发,能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经验。
3.业绩与成果
(1)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技术成果:
①参与了局管以上项目,在技术岗位上出色完成任务,并参与编写过专项成果报告不少于二份;
②曾担任过一般项目或专项技术负责人不少于二年,并圆满完成任务;
③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编写过专题研究、专项技术的报告或小型项目的报告二份以上,均一次验收或达良级标准;
④主编的报告或所取得的成果至少有一份被同行专家评定为有创新或达省级先进水平,或获省(部)级科技奖。
(2)撰写论文
①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或在省行业学会交流论文二篇以上。
②参与编写过省(部)颁标准、规划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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