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3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21
对未成年人的限制适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不得成为《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下,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劳动者身份与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限定劳动合同,但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并不得签订与之相关的劳动合同。这是新的规定 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第3个回答 2013-08-21
新劳动法其实也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4个回答 2013-08-21
确定最低就业年龄必须考虑青少年的身体发育状况以及保障他们在就业前有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时间。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就业权利,在就业问题上不得歧视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