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必然会想到离婚的问题。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过双方共同努力,创造了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将要一并分割。但双方之间没有了感情,谁都想要多分割一些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很有可能偷偷转移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该如何做才能防止呢?想要将这种事情的发生完全防止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感情破裂前双方彼此信任,也不太会过多的去关注财产是否转移。所以在双方感情尚可的时候,要多留意财产的情况,在出现感情破裂,有可能离婚的苗头时,多注意对方的动向,是否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如果有,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夫妻共同财产。但需注意的是,诉前保全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应提起诉讼,否则保全措施将会被解除。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为您解答: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前财产转移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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