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需要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这点是必要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则无效)。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
(1)分户人年满18周岁,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A、现在农村户口分户要求分户人要年满18周岁,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独立生活,独立居住的成年人。
B、若是因为结婚,想要分户,且独立生活、独立居住的,是可以分户的。
(2)非独生子女家庭
A、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开始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这也导致了多数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孩子,针对这类独生子女家庭而言,是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暂不允许分户。
B、若是分户家庭存在多个子女,其父母身边需要留有一个子女,其他子女可以通过分户来获取宅基地建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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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农村户口怎么分户?分户条件有哪些?有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