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深圳法律援助中规定的经济困难及妇女这两个词语的具体含义,经济具体到多少钱,24未婚算这里所指的妇女吗?我想知道我是否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中国传统文化中,妇女是成年女子的通称。不单纯指已婚妇女,年满18岁的女青年也可称妇女,18岁以下称少女,14岁以下称幼女,7岁以下称儿童。法律上并没有相关规定,可以说,所有女性在法律上都可以认为是“妇女”。
经济困难这个指标是需要户口所在地或者你居住的社区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深圳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申请人;或劳动者前6个月工资低于2640元,请求追讨欠薪或工伤赔偿的。“农民工”追讨欠薪和工伤赔偿两类案件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
(专项法律援助的标准是没有这么严格的)

其实法律援助有很多种途径,法律援助处,专项法律援助,各有不同的标准,根据你的题述,你是不是在妇幼儿大厦法律援助室那边咨询了?

《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无偿法律援助:
(一)符合本市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
(二)申请事项依法在本市审理或者处理;
(三)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第十三条 经济困难标准由市政府根据本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
经济困难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为被告人指定辩护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需审查其经济状况。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侦查机关被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自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可申请法律援助,无需提供经济状况证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前六个月平均月工资在本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两倍以下的劳动者,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无需提供经济状况证明,但应当提供收入水平证明。
第十五条 对因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或者涉及人数较多的案件,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先行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就法律援助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直接决定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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