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1872年的一天,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个酒店里,斯坦福与科恩发生了激烈的争执:马奔跑时蹄子是否都着地?斯坦福认为奔跑的马在跃起的瞬间四蹄是腾空的;科恩却认为,马奔跑时始终有一蹄着地。
争执的结果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就采取了美国人惯用的方式打赌来解决。他们请来一位驯马好手来做裁决,然而,这位裁判员也难以断定谁是谁非。这很正常,因为单凭人的眼睛确实难以看清快速奔跑的马蹄是如何运动的。
裁判的好友——英国摄影师爱德华·麦布里奇(Edward Muybridge)知道了这件事后,表示可由他来试一试。他在跑道的一边安置了24架照相机,排成一行,相机镜头都对准跑道。在跑道的另一边,他打了24个木桩,每根木桩上都系上一根细绳,这些细绳横穿跑道,分别系到对面每架照相机快门上。
一切准备就绪后,麦布里奇牵来了一匹漂亮的骏马,让它从跑道一端飞奔到另一端。当跑马经过这一区域时,依次把24极引线绊断,24架照相机的快门也就依次被拉动而拍下了24张照片。麦布里奇把这些照片按先后顺序剪接起来。
每相邻的两张照片动作差别很小,它们组成了一条连贯的照片带。裁判根据这组照片,终于看出马在奔跑时,所有蹄子都腾空。按理说,故事到此就应结束了,但这场打赌及其判定的奇特方法却引起了人们很大的兴趣。麦布里奇一次又一次地向人们出示那条录有奔马形象的照片带。
一次,有人无意识地快速牵动那条照片带,结果眼前出现了一幕奇异的景象:各张照片中那些静止的马叠成一匹运动的马,它竟然“活”起来了!
发展
1888年10月,法国电影发明家路易斯·普林斯(路易斯·艾梅·奥古斯汀·雷·普林斯Louis Aimé Augustin Le Prince)在英格兰西约克郡利兹城进行了一项有里程碑意义的工作。
他使用自己的单镜头摄影机和伊士曼柯达公司的纸质胶片接连拍摄了《朗德海花园场景》(Roundhay Garden Scene)和一段利兹大桥的街景。
这比他的竞争者——比如卢米埃尔兄弟和托马斯·爱迪生——要早上几年。他未能在美国按计划完成这项新发明的公开演示,因为他于1890年9月16日在一辆火车上神秘地失踪了。
美国及欧洲的早期电影史是以摄影机专利权之争为标志的。1888年普林斯的一种有16个镜头的设备在美国被授予双专利,它是由一个电影摄影机和一个投影器组合而成的。
他的另一发明——一种单镜头摄影机(即MkI)在美国却被拒绝授予专利,因为已有同类产品持有专利。不过,几年后美国人托马斯·爱迪生申请同类产品专利时却没有被拒绝。
1888年10月14日,使用改进版的单镜头摄影机(即MkII)拍摄了电影《朗德海花园场景》。他在利兹的汉斯莱特区(Hunslet)的惠特利工厂以及惠特利位于朗德海的家——奥克伍德农庄(Oakwood Grange)展出了他这第一部电影。
但他们没有在更广的范围里传播这一电影。他在1887年至1888年同时拍摄了电影《利兹大桥》《绕过墙角者》《拉手风琴者》,每部电影的片长为2秒左右。
接下来的几年,为了使自己和家人移民到纽约去,并进一步进行研究,他取得法国-美国双重国籍。1890年9月,他计划到纽约的聚美大楼举办公开展览,然而他本人却神秘地消失了。因此,普林斯对摄影机的诞生所作的贡献常被人忽视。
扩展资料
电影是19世纪美国国家生活水平上升大众产生新需求的娱乐产物。
电影根据视觉暂留原理,运用照相(以及录音)手段把外界事物的影像(以及声音)摄录在胶片上,通过放映(同时还原声音),用电的方式将活动影像投射到银幕上(以及同步声音)以表现一定内容的现代技术。
电影是一种视觉及听觉艺术,利用胶卷、录像带或数位媒体将影像和声音捕捉,再加上后期的编辑工作而成。
电影是一种综合的现代艺术,亦正如艺术本身,有着复杂而繁多的科系。电影有很多类型,也有多种分类方法。
电影从有声电影开始发展,目前已经到了电影的特技时代了。运用大量的电脑特技制作出来的电影,受广大中年以下的朋友欢迎。
国外电影广告在美国和英国的电影广告中,有这样八种标记:
(1)美国X——禁止未成年者观看的影片,G——所有观众可看片,R——十七岁以下禁止观看,PG——一般观众可看。
(2)英国U——内容正派片,A——一般观众可看片,X——18岁以下青少年禁看片,AA——少年儿童禁看的凶杀片。
电影其实就是被人称之为艺术而迂回戏话的一幕联想而已。
1911年意大利诗人和电影先驱者乔托·卡努杜发表了一篇名为《第七艺术宣言》的论著,他在世界电影史上第一次宣称电影是一种表演艺术,从此,“第七艺术”就成为了电影艺术的同义词。
现如今有3D电影,是视觉的“长宽高”;美国拍摄电影有5D拍摄技术。
其中电影最高的奖项为“美国电影奥斯卡金像奖、法国戛纳国际电影节金棕榈奖、威尼斯国际电影节金狮奖、德国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