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抵债方式转让出去的土地可以通过土地确权要回来吗

如题所述

你在签订土地转让合同时,只要符合承包法规定的条件,你就不能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时要回土地,应给接收土地一方确权登记。你如有受胁迫抵债,不是自愿签订的转让合同,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此合同无效,方可要回土地。
供你参考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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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04
通过合法程序转让或经司法程序转让(抵债)出去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权人已经发生了变更,确权时会将土地使用权确立给土地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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