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问题 何如处理?请教专业人士

2002年土地被村集体征用,征收主体是村委会,有土地征用协议,被征土地包含自留地,承包方户主在村干部拟定的协议中有自愿归还土地并在阵地后不在有土地要求的协议上签了字,补偿金额800元每亩,口头说明是青苗补偿,但协议撒谎能够只是注明按800元每亩补偿,耕地被用于乡镇地基出售,已售部分,就以上情况请教专业人士,承包方怎样合理的去争取?能够申征用述协议无效,收回土地吗?谢谢!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村民取得的方式只有承包和租赁。一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就是所说的家庭联产承包,30年不变(1998-2028),还有就是集体的荒地荒滩等经过招标等形式对外租赁或是承包,这些都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来调整的。具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为准。追问

现在有部分已经被乡政府和村委会出售,部分被搁置,做为承包户,目前的情况是我们家做为农业户一分土地都没有,现在怎么争取自己的权益?是诉讼还是申请仲裁?去哪个部门可以直接申述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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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2
你的情况目前在有些地区普遍存在,实际上你们的村级政府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土地法》各级人民政府在土地管理上只有监管权,土地的实际管理单位是国家国土局,要是城市发展或者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土地征用,必须有国家发改委的规划批文,用各级国土局发文,交人大审议通过后,委托一级政府实施,你们村委会无权征用农户生产承包的土地,况且是用于乡镇的地基用途,按照《土地法》在承包人承包国家土地的农田只能是用于农业生产,其功能的改变如开发征用必须有国家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才能作为它用,其他措施都是违法使用,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诉要求按其出售价格要求补偿。
第2个回答  2012-11-29
说清楚你是哪一方 你的请求是什么?追问

我家的自留地、地基、承包地全被村集体征用一共8亩,有土地征用协议,征收主体是村委会,找村委会说这块地是为乡政府征用的,他们解决不了,具体情况上面有详细描述,我们想要回承包地,或者是收回搁置在那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可以吗?通过什么途径去申述?谢谢

追答

要回?如果是集体征用那属于行政征收,你是要不回来了,但是它应当给你补偿费用,最近十八大不是提出中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或将提高10倍 28日,国务院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

你可以关注一下这方面的动态看他什么时候生效 生效了对你就有利了,然后再去问征收政府要,要是他不给你就联合其他人一起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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