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伤,回来公司把我的病历证明都收起来了不给我,我想去做鉴定,但是没有那些资料怎么办

我在东莞虎门上班,我在9月份出差到深圳,工作中出现工伤,左手食指被夹断一节,在那边做了一次手术,后来转回东莞又做了一次,住院20天,出院也休息了10几天,期间,公司只是给了我基本底薪。现在我想去做伤残鉴定,但是所有的资料都让公司给扣留了,多次洽谈无效,公司也不肯赔偿,而且公司事先没有给我缴纳工伤保险,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缺少医院的证明,你可以持身份证到医院在要求医院为你出具一份即可!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追问

我打电话给劳动局,他说让我到社保局去做工伤认定,咨询。是这样吗?

追答

对,你尽快去做工伤认定,这个是前提,有了工伤认定,其他一切都好说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1-28
那你需要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确定工伤后,再去做伤残鉴定。最好委托律师办理。追问

我在公司上班了两个多月都没有给我买保险,这是公司的不对吧?公司却说他们这里都是要满三个月才给办保险……

追答

是公司违法了。公司规定不能违法《劳动合同法》。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缴纳保险。还是尽快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