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渊源与法律形式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如题所述

法律渊源与法律形式是同一个概念,区别不大。法律渊源这个提法是个舶来品,是我国向前苏联学习而来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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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1
如果你不是专门做法理学研究的就不要去区分二者的不同了。如果你是本科生,那么你直接认为二者是一个概念就可以了。一般本科阶段老师不会对二者的区别深入探讨。到了研究生阶段,你又是学法理学的,你的导师会给你做深入的分析。本科阶段一般大一就学法理学,刚接触专业的法律知识就去深入探究这个问题非常困难。法律知识的学习是分阶段性的,不要贪多,要吃透。
如果你对这个问题感兴趣,那么给你推荐本书,张文显的《法理学》,在这本书中对你提到的这个问题有较全面的论述。如果看不明白直接给张文显写封邮件。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6
法律的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法律形式又称法律渊源。法律形式(法律渊源)是一个应用很广泛的概念,几乎在各种法学学科中都可以看到,像法理学中讲述法律渊源的一般理论;比较法学中都有关于法律渊源的比较; 法制史中也都讲述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渊源,宪法学中讲宪法的渊源,经济法中讲经济法的渊源,民法学中讲民法的渊源,诉讼法中讲诉讼法的渊源,行政法讲行政法的渊源,国际法更是在开章就讲国际法律渊源。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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