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上高中时离婚,自己是跟母亲的,户口也从小就跟母亲在一个户口本上。因为老房子没有重新建过,当时问了律师,说法律规定:这样的话离婚时房子产权全是父亲的,母亲一点没有。于是母亲要求直接给予孩子一半产权,问了律师,说这个是符合规定的。离婚时法院上判给了孩子一半的房子,算是父亲赠予的。因为最近几年可能拆迁,所以想问下,这个赔偿是我自己属于一户;父亲另一半房子属于1户,这样按2户分开赔偿的么?自己如何单独立户,因为上网查下有的说,赠予的是可以收回的。(父亲从我几岁开始好赌成性,基本晚上12点多回来睡个觉,有时候彻夜不归,在干些什么,大家也都清楚,我也为母亲在我读书时做出的决定感到高兴....我为什么要问这些,大家也可以猜出来,附近赌博高利贷搞的家破人亡的也不是没有)
因为这套是村里老房子,所以只有村委会有记录各家各户产权,那时都没有房产证。离婚判决书上我母亲说是父亲赠予一半房子给我,但是这个赠予不是赠与方随时可以收回的么?同时我也怕到时候拆迁的时候政府只承认父亲是一户,而我和我母亲什么都没有,会有这种情况么?谢谢啦
追答法院判决书是不容更改的,你先拿上判决书到村委会出示一下(复印留底)更加保险一些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参考资料:民法通则 土地法 各地拆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