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以推动体系的实施并达到预定的目标。
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跟踪审核、管理评审、外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及复审的所有受审核的工程处、项目部、科室和分管领导。
职责
管代全面负责本考核办法的审批及领导工作。
办公室负责考核资料收集汇总、申报与考核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考核内容和要求
考核时机
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年度计划(包括预评审、正式评审及复审)对受审核部门进行审核活动后。
为纠正不合格项而开展的跟踪审核活动后。
考核依据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报告(包括评审报告)
跟踪审核报告
考核步骤
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计划中对换版后第一次质量体系内部审核的结果暂不作考核,之后的所有审核,按本考核办法执行。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考核
跟踪审核的考核
根据跟踪审核报告,对上一次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结果所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分类考核。
根据管理评审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调整和改进措施要求,凡未落实一项,参照4.3.2.1.a条考核。
换版评审通过后,根据公司年度内审计划召开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含内审、复审、跟踪审核、管理评审)的考核,按本考核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