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暂缓就业、三方协议签订的问题..

我在深圳读的大学,然后11年办的暂缓就业,并是深圳户口,现在在深圳一事业单位做合同工,现在要取消暂缓就业,由于我不清楚我们单位有没有档案接收权,所以我想请问三个问题:
1、单位有档案接收权和没有档案接收权的这两种情况我应该办理什么手续?
2、转正定级怎么办?
3、三方协议还要不要签、该协议还有什么用?

@烈火老邪 网上看到您比较懂这方面的东西..如果知道,请告知,谢谢!!

1,、如果单位有档案接收权,并愿意接收档案,让单位出具接收证明;如果单位没有,可以选择将档案回迁生源地或挂靠到人才交流中心,直接回迁只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不用接收证明,挂靠到人才交流中心的,需要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接收函;
2、转正定级和人事代理有关,换而言之,要办理转正定级,需将档案挂靠到人才交流中心;
3、办理了暂缓就业后,三方协议自动失效,取而代之的是暂缓就业协议书;如果还有不懂的,欢迎继续追问。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16
1、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是国企、事业单位。你应该先问问你们单位是否接收你的档案。如果接收,你就和你单位签协议,报道证也是你单位的名头,去你单位报道即可。如果你单位不接收你的档案,你就把档案存到人才中心。这是要和你们单位协商的。
2、报道存档满一年,就可以办理转正定级。你可以和你们单位人事部门联系。
3、你已经毕业了,就业协议的意义就不大了。如果你们单位要求签,你就签。关键是从学校拿到报道证是最重要的。
第2个回答  2012-12-16
1前提是单位同意接收你的人事关系,如果他有人事接收权,直接和单位签三方协议,如果没有,他可以委托当地的人才市场接收你的人事关系,你和人才市场签就业协议
2、报到后,实习一年合格,人事部门会给你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3、见1,协议书是办报到证用的,办完报到证后就可以到单位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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