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收到一张承兑汇票,是拿到后马上就可以到开户行入账吗?
提示付款期限我明白了。付款期限还有疑问。
书上讲的付款期限是指出票人在银行办理承兑汇票时所规定付款的期限最长不能超6个月。实际操作中,只要出票人的账户里有钱,我收到汇票去入账就可以收到钱了。那定义中“规定付款的期限”又怎么理解呢?如果出票人的账户里没钱又会怎么样呢?
第一个问题:
1、所代表的时间不同:付款期是确定汇票到期的期间,提示付款期是持票人可以拿钱的期间。
2、意义不同
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票据债务人提示付款;若超过规定期限,则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
付款期限,指的就是票据上所记载的付款的期限。
第二个问题:
不可以。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是指票据到期前一周,在这一周内把承兑汇票交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再把承兑汇票寄给付款银行,然后付款银行再审核承兑汇票是否合规。由于这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有个提示付款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是指承兑汇票到期后三天内,经付款银行审核,承兑汇票合规,在承兑汇票到期后三日内,付款银行把钱从付款单位的帐户划转到帐户上。
扩展资料:
(一)、票据法以票据关系为调整对象
票据关系是因为票据的签发、转让、承兑、保证等形成的以金钱利益为内容的财产关系。
票据关系是财产关系,具有司法上财产关系的基本特点,理应受私法调整。然而,票据关系又具备私法商物权关系、一般债权关系所不能有的特点,难以用物权法、债权法加以规范。为有效保障票据的使用和流通,保护票据关系当事人合法利益,,国家制定票据法专门调整票据关系。
(二)、票据法是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括性称谓
票据法有广、狭二义。狭义的票据法,也叫“形式票据法”,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按照一定体系编制颁行的名叫票据法的法律。如我国《票据法》、《德国票据法》等。广义的票据法,又称“实质票据法”,指一切有关票据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票据法不仅包括名为票据法的票据规范,还包括其对票据的规定,如民法中可以适用于票据的规范(人的行为能力制度、动产物权制度等)、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票据的规定(公示催告和除权判决、票据纠纷的诉讼等规范)、刑法中有关票据的规定(如伪造有价证券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票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