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张三向我弟弟借10000元钱,我弟弟没有,张三就告诉我弟弟以我弟弟名义借10000无钱过来,然后转借给张三,我弟弟向李四打了10000的借条,同日,张三也向我弟弟打了10000的借条,并在借条上注明,此借款抵我弟弟向李四打的10000的欠条,并由张三本人偿还,还有,李四一直要我弟弟还钱,我弟弟也一直找张三要钱,现在是完全找不到张三的人,最后通过调查得知,张三与李四是认识多年的好友,我现在想问,如果我家一直找不到张三,李四隔三差五的来上门,我们该怎么办?张三是否构成诈骗?我们怎样以法律方式来解决?谢谢
现在的情况是欠条上没有说明还款期限,只是说钱是从我弟弟手上拿的
怎样向张三主张自己的权利,找他还钱他就一直拖着不见,就算见了,就说没有,张三也就是一个马仔,我们真没办法了,求支招,谢谢
追答这也没有什么办法,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诉讼解决也存在执行的难处,也就是说就算你赢得了官司,执行局也不一定能执行得来这些钱,在全国来看,执行难始终无法解决。现在也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张三和李四最初开始是否有预谋,这个很难取证的,难道就这样损失掉10000元吗?张三自己在欠条上注明了此借款用来抵我弟弟向李四的借款,并由张三偿还,这无效吗?
追答张三自己在欠条上注明了此借款用来抵我弟弟向李四的借款,并由张三偿还,这有效!
这个你弟弟要找张三要!
提醒:财产性的诉讼时效是2年。超过时效就失去了胜诉权!现在找不到张三,你要设法得到一份书面的“找不到张三”的证据,作为时效中止的依据,某天他出现之后,才能重新计算时效的。
注明了此借款用来抵我弟弟向李四的借款,并由张三偿还这样的字据是在欠条后注明的,欠条现在在我弟弟手上。再该如何处理?
追答当时李四即使知情,你弟弟也无法抵抗的。
上面第一句话都说过了,再认真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