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起诉离婚法院传票收到我不想离怎么办

如题所述

  当事人接到配偶起诉离婚的法院传票,本人又不愿离婚,可以在提交的答辩状中例举事实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还可以在庭审的辩论环节口述自己的主张例举事实证据。
  只要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是不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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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6
老婆因为什么原因要去法院起诉离婚呢?首先你要冷静下来,想想她为什么要和你离婚?你什么地方做的不够好?女人对精神上的要求往往是要高于物质上的要求的。所以一定要学会怎么关心女人,怎么去哄女人开心,然她对你产生依赖感。跟老婆好好沟通一下,及时改正自己的不足,让她看到你的变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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