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向我借一万钱说一个月后还,之前只亲自写了张借条没按手印。现在就跟我玩失踪,我想通过法律起诉他

如题所述

借条有借款人本人签名就可以,手印不是必须的。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追问

现在也不知道他人在哪里,如果我去法院起诉他,法院可以早到他本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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