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1-24
1、有两套房产证上有他们两个共同的名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你姐夫在广州、上海、北京、大连、各有房产以他自己的名字登记的且也是婚前购买的就是他的婚前财产离婚时没你姐的份额。
2、你姐名下现在有一辆路虎神行者二代、宝马×5、大众辉腾和奔驰s600, 这些车的全款都是由你姐夫付款的,我个人会觉得没有特别理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你姐夫出全款同意登记在你姐名下,视为他们之间默认的约定。
3、你姐夫名下有两家4s店如都是婚前创建的,个人认为婚后两店所得收益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这个取证很难。最好与你姐夫协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25
离婚时看谁是过错方且有证据证明。登记不是绝对的所以,看你姐姐姐夫能否协商财产分割,但我认为协商对你姐好些,因为比姐夫有证据证明这些财产是其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购买,不属于夫妻共同体财产
第3个回答 2012-11-25
法律上说,婚后(即5月11日)得到的财产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如果女有证据证明财产是婚后得到的才有权利分割。有可能分割的财产是:其中有两套房产证上有他们两个共同的名字。其他财产要提供有利的证据才可以,你姐夫估计也会请律师帮忙关注这些财产。
第4个回答 2012-11-24
离婚财产的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永远属于个人。你描述的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可以主张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