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个女儿 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 现年68岁 能否得到国家计生补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11-24
能,去找计生人说说,按60岁以上老人省级特辅和市级奖励对待发放奖励,
第2个回答  2012-11-24
现在只有独生子女父母可以领取奖励费,分为退休,无业失业两种。
第3个回答  2012-11-24
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内容:
我国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2007年起,此项制度列为安徽省政府民生工程项目。
(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具备的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三)奖励标准:
奖励扶助对象从60周岁起领取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从其奖励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奖励扶助金。2009年起,国家统一奖励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20元。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继续由省财政出资每人每年另增发120元,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另增发600元。同时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一)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内容:
为了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更有效地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所做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扶助对象是: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2009年起,此项制度列为安徽省政府民生工程项目。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象具备的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三)奖励标准: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扶助金,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对象扶助金标准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符合条件的对象,女方年满49周岁时领取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方可领取扶助金。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扶助金。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1-24
可以啊!!

现有一个女儿 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 现年68岁 能否得到国家计生补 ...
能,去找计生人说说,按60岁以上老人省级特辅和市级奖励对待发放奖励,

我73年的,儿子97年的,女儿04年的,现在申请入党时乡计生委让交12000元...
法律是没有这样的规定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行政处罚不同,它是属于行政强制性收费,而且没有追溯期的。也就是说,不管过去多少年,只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变,任何时候都可向你作出征收。应当及时终止妊娠; ,并可以收取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终止妊娠保证金》; ,超生孩子; ,要按照当事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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