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也就是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的前身,属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它并不属于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而是一个独立的性质的金融机构。
扩展资料:
农村商业银行的详细介绍:
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农村商业银行的前身就是农村信用社,由于不再新增农村信用社所以将现农村信用社全部股份制改革成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功能比农村信用社更加完善,能更好的服务“三农”。
2019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服务县域的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对5月6日央行宣布的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框架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农村信用社为最初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的农村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银行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为适应于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而生。而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前两者演变的结果,主要是吸收当地农民存款,服务于当地农民,为当地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信贷、结算业务。
农村商业银行现状
目前,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格股占比已降到30%以下,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约303家、农村合作银行约210家,农村银行机构资产总额占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41.4%。
另外,还有1424家农村信用社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条件。通过改革,农村信用社治理模式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长期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机构自身已经形成了深入推进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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