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一般来说 儿子成年之后,其个人债务应该由其自己承担
但是如果儿子的生意是带有家庭生意的性质,比如出资时家庭出资,或者收益也是家庭共同消费使用,甚至父母也参与经营,那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债务自然也是共同债务。
只要证明是个人生意,给父母的钱也只是一般的生活费,应该没什么大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14
根据责任自负原则,谁的过错应该自己承担,父母没有义务为子女还钱(子女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但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则应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承担。同样的例子还有,被依法判决没收财产的人,在执行时不能没收其家庭成员所应有的财产,只能没收属于他的部分,而且应该为他的未成年子女留出必要的生活费,这也是符合责任自负原则的。
第3个回答 2012-12-14
如果能确定是他自己做生意,与家庭其他成员无关,就不需要,不过情理上应该还
第4个回答 2012-12-14
1、儿子的个人债务由其自己承担,与父母无关。
2、若儿子与父母未分家的,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儿子的部分,应当还债,但是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父母的部分,不能用来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