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对孩子和家庭不负责任,经过我找他沟通,解决不了事实,听说我要约他离婚,他就不让我带小孩出门,还要打我,只是没打到。我告到法院后,法院只以夫妻感情未破裂,为由判了不准离,可我去法院的原因只是他不给我孩子,他直接叫我去拿我的结婚证要和我离婚呢。我不服就上诉了,又怕结果不理想,为了早点解脱那种分不开又合不拢的日子,我签了调解书,可他那边条件确实不适合孩子生长和教育。我想尽快拿回孩子的抚养权。我该怎么办,现在孩子才一岁两个月。很是担心。孩子像是被他们软禁了三个多月,我刚看到孩子,只会叫别的称呼,都不会叫妈妈。我怎么样才有把握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注意些什么?收集些什么?他们的观点是因为自己生活在农村,以后可有个端茶送水的人,而我却只是为了孩子的教育而争,还在起诉书中写明,二十岁以后孩子可以跟他们过,就算不赡养我也无所谓。
参考资料:民诉法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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