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个人?

是这样的:我和同事因工作上一些事情发生了不愉快,昨天他扇了我一巴掌,我感觉左耳朵不适到医院检查说是耳膜穿孔,需要手术,我没有医保,现在 对方拒不支付医疗费用,我该怎么办?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1-24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先行调解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告知权利义务告知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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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一,你可以找领导说说这个事,争取内部和解,当然如果打人那人态度恶劣,可以考虑起诉
二民事诉讼一般程序为
1,写诉状,这个可以就近咨询律师事务所,让他替写
2把诉状交给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法院受理后会收取诉讼费的,不受理,会给出理由的,等你到了法院一步一步会有人教你做的,赔钱之类的都会说明,对了,你先看病,然后把医院出具的一切手续都保存好,打人肯定他不对么
最后,起诉之前记得一定先找法律服务机构咨询下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外伤性鼓膜穿孔属于轻伤,你同事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你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控告。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3个回答  2012-12-08
把你医药费的证据拿着,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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