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第三条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事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防洪保安、重点水利工程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搞好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水利水患意识,做好水利建设基金的征管...
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97]7号)和财政部《关于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综字[1998]1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水利建设基金(以下简称水利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省、地(市)、县三级水...
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正文内容
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的管理办法旨在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提升防洪抗灾能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这一规定。该办法适用于陕西省内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基金专门用于防洪保安、重点水利工程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需加强对基金工作的领导,提高公众对水利重要性的认...
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对《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陕财办综[2012]133号)进行了修订,将修订后的《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于2015年11月30日印发陕西省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
陕西水利基金筹集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陕西水利基金筹集政策指的是《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法律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快水利建设步伐,提高水利工程设施防洪抗灾能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需根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多征、减征、缓征、停征水利建设基金,或侵占、截留、挪用基金。财政、发展改革、审计部门将加强对基金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
2021陕西省水利基金政策
用)、占用耕地应当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其余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法律依据:《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快水利建设步伐,提高水利工程设施防洪抗灾能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通知
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原则,强调资金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合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资金用于水利建设事业。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遵循该管理办法,加强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推动我国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总之,《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为我国水利建设提供...
陕西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水利基金以合同总金额按万分之六计算税金 根据《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第七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的在职职工,其月均工资薪金实际收入360元-500元(含500元)的,每人每年缴纳10元水利基金; 501元-800元(含800元)的,每...
陕西省咸阳市水利基金税率
根据《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 凡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按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0.8‰,银行(含信用社)按利息收入的0.5‰,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0.5‰,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业务收入的1‰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