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应交所得税=(利润+-永久性差异调整项目)*税率
所得税费用=(利润+-永久性差异调整项目+-暂时性差异调整项目)*税率
也就是说应交所得税中不包括递延项目的调整,而所得税费用中包括?
没明白,那这么说二者应该没有数额的差异喽!说当期应交所得税中是包含永久和暂时两种差异的,能否举例说明?我们在进行处理时,步骤大概是从按照税法规定的应交所得税出发,通过对暂时性差异的调整,得到会计上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1.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2调整暂时性差异
对所得税的影响3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如,企业会计利润1000万元。其中工商罚款10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40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价值上升300万元。
这里面,永久差异100万元。暂时差异有三项。坏账400是可抵扣,交易资产300是应纳税差异。
应纳税所得额=(1000+100+400-300)=1200万元。
应交所得税=1200*25%=300万元。
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2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
贷:应交税费_应交所得税 3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
从上面计算过程可知,应纳税所得额是三项差异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应交所得税是三项差异作用的结果。
永久性差异100*25%=25,肯定是进了所得税费用。
但,坏账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两项差异也对所得税费用产生了作用。
1.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即应交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当期所得税不是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而是当期确认的应交所得税。
企业在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时,对于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不同的,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适用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计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收入之间的差额-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
2.所得税费用实质上是指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项目。
计算确定了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以后,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两者之和,即: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