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在口供里不承认自己参与犯罪,事实上他充其量是从犯(帮忙送饭)。主犯已经认罪并且在关了30多天后取保候审了。公安局的人说我亲戚态度不好(我亲戚很傻,在里面还说自己没罪,出来要告公安局),所以检察院要批捕他。可是我亲戚的罪根本够不上批捕的条件,我现在觉得公安局是怕惹麻烦所以不放人。请问这种情况检察院会批捕吗?如果不批捕的话我们能要求公安局立刻放人吗?已经刑拘超过37天了!是认罪好还是不认罪好呢?您的回答对我非常重要!
那公安局为什么还不放人或者让我们取保候审,却死咬着要我舅认罪还恐吓我们要批捕呢?不批捕的话,会以其他理由关人吗?有个律师说公安局可能会找别的理由再关着我舅,最多可以关7个月多,这是真的吗?难道一定要认罪吗?谢谢您的回答了!
追答确实没有罪为什么要认罪呢?公安人员骗人的也很多啊
追问可是不认罪会不会就被公安局一直关着呢?认罪了以后取保候审是不是最后判刑也会轻一点甚至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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