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各位律师:即使我的股份分配没有写入公司章程。这份合作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吗?

本人跟一家独资公司的法人签了一份合作协议,他占70%我占30%,合作协议上写明法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商铺地址以及名称。以下是协议内容:
甲方:法人姓名
乙方:我
甲乙双方合资在XX市XX县开办XXX影城,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入股方式
乙方XXX入股XX影城,入股金额为XXX万元(XXX万元整),设备完好无损要能使用,不能使用负责维修,保证能正常使用。
二、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影城的装修及其他设施、设备、及营业场所房租的垫付,让影城能正常运行。
三、乙方义务
乙方全权负责影城运作技术方面和院线供片工作,使影城能够正常放映同步影片。并负责培训放映人员、售票人员以及相关人员。
四、营业项目以及股份分配方式
影城内营业项目包括电影,茶楼以及其他娱乐都属于影城收入。待装修完工后,按实际投入费用的百分比,确定甲乙双方各所占的股份。结算完毕后,再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所占股份比例。
五、利润分配方法
先扣除10%的营业额作为备用金,剩余90%按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六、甲乙双方所承担的责任
影城出现亏损,按各自所占股份比例负责承担亏损金额,若一方垫付了亏损金额及支付了应付款,另一方应在10天内按所占股份比例支付给对方,否则加倍予以赔偿。
七、甲乙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诚实守信,双方均要以电影城的利益为重,必要时,甲乙双方都需要做出牺牲。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不经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xxxxx 身份证号:xxxxx

年 月 日

你好,这份协议属于合伙协议。甲乙双发根据协议约定成立合伙组织。
首先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该协议条款中甲负责装修,乙负责运作,没有实质的共同经营行为。
其次,其内容第六条的约定与法律规定的合伙组织责任规则相冲突。我国《公司法》规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伙组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影城亏损负债作为自然人合伙人的乙要倾家荡产还债)合伙人为法人的,仅以该法人企业的全部资产对其合伙承担有限连带责任。(所谓有限责任就是说,无论亏损欠多少钱这个公司有多少钱就赔多少钱,不用组建该企业的人从自己腰包里拿钱填补亏损)
《合同法》规定,合同自由约定的条款如果与国家法律规定相冲突则该条款无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05
你们之间的协议不是合资组建公司的协议,你不是独资公司的股东,你们之间是一种合伙协议,你是合伙人,协议是有效的,影城不能继续经营时,可以按合伙纠纷处理,但是对方是独资公司还是法定代表人个人要搞清楚。追问

谢谢,那您的意思说:这份合同对乙方不利吗?乙方就是自然人合伙人吗?如果亏损要倾家荡产还债吗?请问这份合同需要怎样才能具备双方公平公正而且具备法律效力呢?

甲方是注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注册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追答

你要搞清是与法定代表人合伙,还是与公司合伙,合伙协议内容比较笼统,对谁有利关键看谁具体经营,合伙财产由谁控制,对合伙投入的财产比例、经营权限、利润分配、退伙等要规定明确,合伙这种合作方式,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家庭财产也可以用来还合伙的债务,作为律师,我不太赞同合伙的形式,合伙能否顺利关键选对合伙人,要不多少合同条款都约束了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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