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7-04
没有义务。如果是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没有义务归还。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父母不是当事人,而只是第三方,当然无需履行合同,进行偿还。
但父母如果是担保人,就负有连带责任,子女无法偿还时,就有义务偿还了。
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父母同意所签订的债务合同是无效的,自然也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