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1-14
没有57开头的行政区划代码。
行政区划代码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识别符号,一般执行两项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和《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由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相当于机关单位的身份号码。
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行政区划变更后,需要变更行政区划代码的,由民政部门于1个月内确定、公布其行政区划代码。
第十八条 行政区划变更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十九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应当建立行政区划管理的信息系统。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报送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变更的信息。
代码含义
《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补充和拓延,它规定了表示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级行政区划的三位代码。
代码从左至右的含义是:
第一、二位表示省级(含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第三、四位表示地级(含省辖行政区、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及中央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的汇总码和省或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其中,01-20,51-70表示省直辖市;21-50表示地区(自治州、盟)。90表示省或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汇总码
第五、六位表示县级(市辖区、县级市、旗)。01-20表示市辖区或地区(自治州、盟)辖县级市;21-70表示县(旗);81-99表示省直辖县级市;71-80表示工业园区或者经济开发区。
第七至九位表示乡、镇(街道办事处)。其中000-099表示街道办事处,100-199表示镇,200-299表示乡,400-479表示林场、牧场、科技城、园区,480-499表示林业管理局,500-579表示农场、团,580-599表示畜牧场。
为了更详细地反映乡镇以下区划情况,国家统计局补充了三位表示居委会、村委会的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