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刑事案件的搜查是什么

如题所述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刑事案件有以下特点:1、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2、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3、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4、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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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6
搜查是指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依法对于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寻、检查的一种侦查行为。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搜查应当遵守的法律程序:

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依法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非法搜查他人人身或住宅的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搜查时,必须有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并持有县级以上侦查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搜查证。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但是,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根据公安部《规定》第207 条的规定,紧急情况是指下列情形之一:(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4) 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否则,侦查机关可依法强制提取。

4.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5.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6.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员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在逃或者他的家属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记明于笔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06
你好,1、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2、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3、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第3个回答  2019-11-18
在办案工程中涉及到的笔录很多,检查笔录、勘验笔录、调查笔录、搜查笔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立案笔录、侦查笔录……案件到了检察院、法院还会有各种笔录。
第4个回答  2012-12-06
当然是证据了。

办理刑事案件的搜查是什么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刑事案件有以下特点:1、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2、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3、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4、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什么叫搜查?
搜查是指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的搜索和检查。

搜查时被搜查人必须在场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搜查是指司法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罪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寻和检查的强制方法。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的程序和要求: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中检查与搜查的区别
搜查的对象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既可以是人身,也可以是住所、物品和其他场所。检查的对象只能是活人的身体。2、主体不同。搜查的主体只能是侦查人员,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搜查。而检查的主体包括侦查人员和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如聘请的医师、法医。...

刑事案件搜查的程序
刑事案件搜查的程序: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搜查的对象,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可以对人身进行,也可以对被搜查人的住处、物品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搜查的日的是发现和收集有...

刑事侦察措施搜 查
刑事侦察中,搜查作为一种重要手段,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首先,公安机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以及可能隐藏犯罪证据的人,包括其身体、个人物品、居住地及其他相关场所,可以实施搜查。搜查行动需持有有效的《搜查证》,这是搜查行动的合法依据。在执行逮捕或拘留时,若出现紧急情况,尽管无需...

刑诉法搜查紧急情况的包括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19条作了具体规定:(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二)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三)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搜查是什么意思,法律对搜查有什么要求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7条规定,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二)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三)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四)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五)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搜查的司法解释。
1.搜查是侦查机关的独家权力,缺少必要的权力制衡。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搜查的主体是侦查人员(主要指公安人员和检察人员),无论是搜查的决定还是执行均由同一侦查机关负责。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5-206条的规定,搜查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注:参见《刑...

公安对犯罪人搜查需搜查证要检查院开吗
搜查是刑事诉讼法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侦查措施,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执行搜查时必须出示搜查证,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搜查需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搜查证由县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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